更新时间:2024-07-31
我右腿膝盖以下被截肢了。
不过,安上假肢后,走路、日常生活是没什么影响的。
可想要杀人,难度就太大了。
所以,我的武器是一根长长的红丝巾。
我会想办法把丝巾缠上受害人的脖子,然后从背后用尽我所有的力气拖拽着,直到对方窒息为止。
可今夜,我并没有准备红丝巾。
于是,作案手法变了,警方还能不能把这宗杀人案也视为「红丝巾连环杀人案」呢?
另一个被死者吓到的女人,说的跟我差不多。
我们都没有听见任何动静,除了彼此也没有看到其他人。
但法医那边的尸检结果能清晰地知道死者的死亡时间,就是在那么短短的几分钟里。
可见凶手的手有多快。
不仅快,还准。
水果刀刺入心脏的那一刹那,心脏立刻就停止了跳动。
死者可能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时间,故此,也来不及发出喊叫。
至于泼硫酸的时候,死者已经是死亡状态了。
除了刺入死者身体里的水果刀,现场干干净净,找不到任何与凶手有关的东西。
不过,假设,此刻有人搜搜我的包,大概还能发现里面有一双皮手套。
手套里包裹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