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4-08-27
见了他,那人才知道逃。
林景让甚至没有看我一眼,轻松翻过围墙,追了出去。
窄长幽深的巷子里,眨眼就只剩下我一个了。
风一吹,凉飕飕的,恋爱脑加颜狗的卑微和委屈在这一刻达到巅峰。
永远都是这样。
喜欢林景让八年,在一起三个月,他却始终对我冷冷淡淡,不会哄人,连碰都不让我碰一下。
凭什么我还巴巴地等着他啊?
我转身想回家,却倏尔又僵住——
长而逼仄的暗巷里,就在我面前不超过一米的地方,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抹白影。
是个女孩,浑身是血,手脚不自然地翻折着,正满脸歉疚地看着我。
这比刚才那一幕还冲击!
骤然,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。
赶在我晕倒前一秒,她眼眶红红,轻声开口:
「对不起,阿景都是为了我。」
林景让是湿透了回来的,他倒没受什么伤,只是脸色阴郁,看起来无比低落。
「我没能抓住他。」
撂下这句话,他就钻进厨房,沉着脸继续咚咚剁肉,那是猫猫狗狗们明天的伙食。
隔着竹帘看他,修长挺拔的人这时正微微躬着身子,提着大砍刀奋力地剁,手臂肌肉随着用力一下下鼓起。
即便如此,他也不像屠夫,还是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,真好看。
怪不得让我心心念念惦记那么久。
可是……
我身边的白裙女孩弯着眼睛轻笑,「阿景当然好看,他可从小到大都是校草,是无数女孩的暗恋对象呢。」
转头瞥见我烦躁的脸色,她倏地瑟缩一下,慌忙道歉。
我讨厌她这副怯懦的样子。
可她是林景让的挚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