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4-06-03
妈妈说的其实也是对的。
曾经,我们俩确实最熟悉了。
依稀记得那是幼儿园时的事情,那时我还住在大院里。
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小孩子也不例外。
能说会道体格强壮的,天生就有成为孩子王的资质。
生来沉默寡言的我,注定要成为食物链底端。
平时没人带我玩儿,闯祸需要背锅时第一个想起我。
刚买的新皮球,刚拿出去一天,就被大点儿的孩子「借」走了。
一借就是三年多。
后来倒是稍微好了点,因为陆晴诗搬来了。
她不会说普通话,分不清四和十,南和兰。
一开口就会被嘲笑。
那天陆晴诗在幼儿园表现很好,拿了三朵小红花。
她乖乖地坐在门槛上等爸妈,隔壁家的小胖看她很不眼。
「乡下来的土包子!
「来跟我说顺口溜,四是四,十是十,四十是四十……」
陆晴诗说不出来,一开口就是:「四四四四……」
引得周围一阵大笑。
小胖顺手抢走了她的小红花,她起身想夺回去,被一脚踹翻在地。
又是一阵大笑。
不知怎么回事,我仿佛了看到了我自己。
他们也曾那样对待我,嘲笑我是小哑巴。
我想到了爸爸之前对我说过的话:「明瑾,你要当个勇敢的孩子!
于是我抄起了地上的拖把棍,朝着小胖打了过去。
小胖呆了一会儿,和我扭打在了一起。
陆晴诗和其他小孩也加入了战局。
这场2比8的战斗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,我和陆晴诗都挂了彩。
但好歹是有用的。
其他小孩知道了我们会反抗,态度竟然好了起来。
之后陆晴诗经常对我说:
「明瑾,你知道吗?那时候的你就像是从天而降的英雄!」
为了感谢我这个小英雄,她会把零花钱攒下来给我买娃娃。
过家家的时候,执拗地要和我扮夫妻。
会在学校大扫除时承包我的那一份任务。
会陪我熬夜刷题,替我总结错题本。
会因为嘴臭的女生说长痘痘的很丑,和人对骂。
就那样,从幼儿园到高中,我们始终没有分开过。
甚至还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学院
军训时,教官玩击鼓传花,传到陆晴诗那里停了下来。
按照规矩,她要上去唱歌。
陆晴诗憋红了脸颊,不肯上去。
她就像是漫画里的女神一样,长得帅气会运动智商高学习好。
唯独唱起歌来,简直是要人命。
也许是想起了小时候不会说普通话被嘲笑的尴尬。
她不愿意大学还没有开始就在大家面前社死。
支支吾吾不肯上台。
教官有些不耐烦了:「你们有谁帮他唱歌吗?」
「我来!」
清脆的男声响起,瞬间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。
天天暴晒,新生们的脸蛋多多少少有些晒黑晒伤。
余泽却像被女娲娘娘眷顾了一般,皮肤依旧白皙。
他笑得灿烂,一首《小情歌》引得掌声雷动。
唱进了同学们耳朵里,也唱进了不少女生心里。
还未正式开学,他便声名在外,成为了白月光一般的存在。
陆晴诗那天还是丢脸了,练习正步时总是同手同脚,教官被气得不行。
我承认我的反应有些慢,没察觉到她的无措。
同乡会上她喝醉了,我替她收拾呕吐物时,方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。
「余泽,余泽,余泽……」
「你知道吗?你那天就像是从天而降的英雄!」
我攥着手中的毛巾,有些手足无措。
英雄……吗?
那我,又是什么?